产品详细信息和必填信息
Nurofen Junior 发烧止痛草莓 40 毫克/毫升混悬液详细说明
在未咨询医生或药剂师的情况下,不应超过总剂量。如何使用?
取药。使用前摇匀。
使用时间?
6 个月至 12 岁的儿童在没有医生建议的情况下,用药时间不应超过 3 天。对于 3-5 个月大的婴儿,如果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最迟应在 24 小时后就医。如果症状恶化,一般应就医。
用药过量?
过量服用可导致头痛、头晕、腹痛、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嗜睡和呼吸困难。如果怀疑服药过量,请立即联系医生。
您忘记服药了吗?
请在下次规定的时间继续正常服药(即不服用规定剂量的两倍)。
一般来说:尤其是婴儿、幼儿和老年人,要特别注意按时服药。如有疑问,请向医生或药剂师咨询任何影响或预防措施。
医生处方的剂量可能与包装宣传页上的信息不同。由于医生会根据个人情况调整剂量,因此您应按照医生的指示用药。
开封前的储存
药品必须远离热源保存。
开封后或配制后的储存
药品开封/配制后最多可使用 6 个月!
开封/配制后的药品必须在室温下保存。
始终如此:
- 对药物成分过敏
- 胃肠道出血,过去也曾发生过
- 消化道溃疡,过去也曾发生过
- 活动性出血,如
- 脑出血
- 肝功能严重受损
- 肾功能严重受损
- 严重心功能不全
- 造血功能障碍
- 严重体液不足
在某些情况下--请咨询您的医生或药剂师:
- 胃肠道不适
- 过去患有炎症性肠病,如
- 克罗恩病
- 溃疡性结肠炎
- 凝血障碍
- 高血压
- 冠心病(心肌循环障碍)
- 脑血管循环障碍
- 外周(如手臂、腿部)循环障碍
- 心脏血管收缩的可能风险,如出现以下情况
- 血液中脂肪浓度升高
- 糖尿病(糖尿病)
- 吸烟
- 胶原病(结缔组织发生变化),如
- 红斑狼疮
- 混合胶原病(炎症性风湿性胶原病)
- 卟啉症(代谢性疾病)
- 近期做过大手术
- 水痘
应考虑哪个年龄组的患者?
- 出生后 2 个月内的婴儿:一般情况下,该年龄段的婴儿不宜用药。
- 65 岁及以上的老年患者:应与您的医生妥善协调治疗,并通过密切监测等方式对治疗进行仔细监控。药物的预期效果和不良副作用可能会在这一人群中增加或减弱。
怀孕和哺乳期如何用药?
- 妊娠:请咨询医生。怀孕期间是否可以使用该药以及如何使用该药需要考虑各种因素。
- 母乳喂养:咨询您的医生或药剂师。他们会检查您的具体情况,并就您是否可以继续哺乳以及如何继续哺乳向您提供相应的建议。
如果您在有禁忌症的情况下仍被处方用药,请咨询您的医生或药剂师。在有禁忌症的情况下,治疗效果可能大于用药风险。
- 胃肠道不适,如
- 恶心
- 呕吐
- 胃灼热
- 胃肠胀气
- 腹泻
- 便秘
- 腹痛
- 胃肠道出血
- 出现柏油样粪便,请立即就医
- 胃黏膜发炎
- 消化道溃疡,极少数情况下会破溃
- 口腔粘膜发炎
- 头痛
- 头晕
- 疲倦
- 失眠
- 易怒
- 烦躁
- 皮肤超敏反应,如
- 皮疹
- 瘙痒
- 呼吸困难
- 视觉障碍,如果出现,请立即就医
- 慢性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恶化
- 慢性胃肠道炎症(克罗恩病)加重
如果您在治疗期间发现任何不适或变化,请联系您的医生或药剂师。
此处提供的信息考虑了每 1000 名接受治疗的患者中至少有一人出现的副作用。
- 即使按疗程使用,尤其是高剂量或与酒精合用时,反应能力也可能会受到影响。如果您正在驾驶或操作可能会对您造成伤害的机械(包括家用机械),请特别注意。
- 如果出现疼痛或发烧,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请勿超过包装说明书中规定的时间使用!
- 长期使用止痛药会导致止痛药引起的头痛。请向医生咨询,以防头痛变成慢性头痛。
- 习惯性使用止痛药会导致永久性肾损伤。如果几种止痛药合用或一种止痛药含有几种活性成分,这种风险就会增加。
- 注意:患有鼻息肉、慢性呼吸道感染、哮喘或有花粉症等过敏反应倾向的患者:该药可能会诱发哮喘发作或严重的皮肤过敏反应。因此,使用前请咨询医生。
- 对止痛药过敏者慎用!
- 对甜味剂糖精(E 编号 E 954)过敏者慎用!
- 对果糖(水果糖)不耐受者慎用。如果您必须遵从糖尿病饮食习惯,则应将糖分含量考虑在内。
- 可能会与某些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在开始新药治疗前,您通常应告知医生或药剂师您正在服用的任何其他药物。这也适用于您自己购买、偶尔使用或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的药物。
- 长期治疗期间应尽量避免饮酒。偶尔少量饮酒是允许的,但不能与药物同时服用。
药物的有效成分如何发挥作用?
该药的有效成分属于一类物质,对疼痛和炎症均有效,并能退烧。这三种作用主要基于对一种名为前列腺素的内源性物质的抑制。这种物质必须作为信使物质存在,才能产生疼痛感、启动炎症反应或升高体温。
应用
- 轻度至中度疼痛,如:- 头痛- 牙痛- 经痛- 发烧用量
一般用量建议:1.25 毫升,每日 1-3 次。(体重 5 千克以上),每隔 6-8 小时服用一次,不考虑进餐1.25 毫升,每日 1-4 次6-11 个月的婴儿(体重 7-9 千克),每隔 6-8 小时服用一次,不考虑进餐1.25 毫升,每日 1-4 次
(6-11 个月(体重 7-9 千克)的婴儿,每隔 6-8 小时一次,不进餐 2.5 毫升,每天 1-3 次。
(4-5 岁儿童(体重 16-19 千克),每隔 6-8 小时一次,不进餐。
(4-5 岁儿童(体重 16-19 千克),每隔 6-8 小时喂一次,不考虑进餐时间5 毫升,每天 1-3 次6-9 岁儿童(体重 20-29 千克),每隔 6-8 小时喂一次,不考虑进餐时间5 毫升,每天 1-3 次
(6-9 岁儿童(体重 20-29 千克),每隔 6-8 小时喂一次,不考虑进餐时间每天 7.5 毫升,1-3 次10-12 岁儿童(体重 30-40 千克),每隔 6-8 小时喂一次,不考虑进餐时间每天 7.5 毫升,1-3 次
(如果肠胃敏感,建议在进餐时服药。用量指南:随药附有量容器,以便正确服用。
优势
- 治疗发烧和疼痛的药物
- 草莓味
- 适用于 6 个月至 12 岁的儿童
重要说明
有关风险和副作用,请阅读包装上的说明书,并咨询您的医生或药剂师。
卖方保留由我们的药剂师对订购药品的数量进行药品检查的权利。这可能会导致您订购的产品数量减少。发票金额将自动调整。
这样做的原因是我们对药品负有谨慎责任。
如果出现疼痛或发烧症状,在未得到医生建议的情况下,请勿超过包 装单页中规定的时间用药!
在没有医生建议的情况下,请勿使用超过包装宣传页规定的时间
配料
5 毫升果汁中含有 | |
布洛芬 | 200 毫克 |
一水柠檬酸(HST) | + |
柠檬酸钠-2-水(HST) | + |
氯化钠(HST) | + |
糖精钠(HST) | + |
(钠离子(等效)(HST) | 总计 9.18 毫克 |
聚山梨醇酯 80(HST) | + |
溴化多米芬(HST) | + |
麦芽糖醇溶液(HST) | 2226 毫克 |
甘油(HST) | + |
黄原胶(HST) | + |
草莓味,含丙二醇(HST) | + |
丙二醇(HST) | 16.45 毫克 |
纯净水 (HST)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