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细信息和必填信息
治疗发烧和疼痛的伊布拉姆儿童果汁 20 毫克/毫升详细介绍
在未咨询医生或药剂师的情况下,不得超过总剂量。如何使用?
服药。使用前摇匀。
使用时间?
成人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发烧时用药不应超过 3 天,疼痛时用药不应超过 4 天。儿童和青少年在没有医生建议的情况下,用药时间不应超过 3 天。如果症状恶化,一般应就医。
用药过量?
用药过量会导致头痛、头晕、腹痛、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嗜睡和呼吸困难。如果怀疑用药过量,请立即联系医生。
忘记服用?
在下次规定时间继续正常服药(即不加倍服药)。
一般来说:尤其是婴儿、幼儿和老年人,要特别注意按时服药。如有疑问,请向医生或药剂师咨询任何影响或预防措施。
医生处方的剂量可能与包装宣传页上的信息不同。由于医生会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因此您应按照医生的指示用药。
开封前的储存
药品必须远离热源保存。
开封后或配制后的储存
药品开封/配制后最多可使用 6 个月!
开封/配制后的药品必须在室温下保存。
始终如此:
- 对成分过敏
- 造血功能障碍
- 消化道溃疡,过去也曾发生过
- 活动性出血,如
- 脑出血
- 胃肠道出血,过去也发生过
- 肝功能严重受损
- 肾功能严重受损
- 严重心力衰竭
- 严重脱水
在某些情况下--请咨询您的医生或药剂师:
- 肠胃不适
- 过去患有炎症性肠病,如
- 克罗恩病
- 溃疡性结肠炎
- 凝血障碍
- 高血压
- 冠心病(心肌循环障碍)
- 可能出现心脏血管收缩的风险,如以下情况
- 血液中脂肪浓度增加
- 糖尿病(糖尿病)
- 吸烟
- 外周循环系统疾病(如手臂和腿部)
- 脑血管循环障碍
- 胶原病(结缔组织的变化),如
- 红斑狼疮
- 混合性胶原病(炎症性风湿性胶原病)
- 卟啉症(代谢性疾病)
- 近期做过大手术
- 水痘
应考虑哪个年龄段的人群?
- 6 个月以下的婴儿:不能使用该药物。
- 65 岁及以上的老年患者:应与您的医生妥善协调治疗,并通过密切监测等方式对治疗进行仔细监控。对于这类患者,药物的预期效果和不良副作用可能会增加或减少。
怀孕和哺乳期如何服用?
- 怀孕:请咨询您的医生。怀孕期间是否可以使用该药物以及如何使用该药物需要考虑各种因素。
- 母乳喂养:咨询您的医生或药剂师。他们会检查您的具体情况,并就您是否可以继续母乳喂养以及如何继续母乳喂养提出相应的建议。
如果您在有禁忌症的情况下仍被处方用药,请咨询您的医生或药剂师。治疗效果可能大于使用禁忌症带来的风险。
- 胃肠道不适,如
- 恶心
- 呕吐
- 胃灼热
- 胀气
- 腹泻
- 便秘
- 腹痛
- 胃肠道出血
- 粪便呈柏油状,请立即就医
- 胃黏膜发炎
- 消化道溃疡,极少数情况下会破溃
- 口腔粘膜发炎
- 头痛
- 头晕
- 疲劳
- 失眠
- 易怒
- 烦躁
- 皮肤过敏反应,如
- 皮疹
- 瘙痒
- 呼吸困难
- 视觉障碍,如果出现,请立即就医
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发现任何不适或变化,请联系您的医生或药剂师。
此处提供的信息主要基于每 1000 名接受治疗的患者中至少有一人出现的副作用。
- 即使按原计划使用,特别是高剂量或与酒精合用时,反应能力也可能受损。如果您要驾驶或操作可能造成伤害的机械(包括家用机械),请特别注意。
- 如果出现疼痛或发烧,在未得到医生建议的情况下,请勿超过包装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时间!
- 长期使用止痛药会导致止痛药引起的头痛。请咨询您的医生,以防头痛变成慢性头痛。
- 习惯性使用止痛药会导致永久性肾损伤。如果几种止痛药合用或一种止痛药中含有几种活性成分,风险就会增加。
- 注意:患有鼻息肉、慢性呼吸道感染、哮喘或有花粉症等过敏反应倾向的患者:该药可能会诱发哮喘发作或严重的皮肤过敏反应。因此,使用前请咨询医生。
- 对止痛药过敏者慎用!
- 对粘合剂(如 E 编号为 E 466 的羧甲基纤维素)过敏者请慎用!
- 对甜味剂糖精(E 编号 E 954)过敏者请慎用!
- 如果您对果糖(水果糖)不耐受,请注意。如果您有糖尿病饮食习惯,则应考虑糖的含量。
- 可能会与某些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在开始新药治疗前,您通常应告知医生或药剂师您正在服用的任何其他药物。这也适用于您自己购买、偶尔使用或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的药物。
- 长期治疗期间应尽量避免饮酒。偶尔少量饮酒是允许的,但不能与药物同时服用。
药物成分如何发挥作用?
该药的有效成分属于一类物质,对疼痛和炎症均有效,并能退烧。这三种作用主要基于对一种名为前列腺素的内源性物质的抑制。这种物质必须作为信使物质存在,才能感觉到疼痛、引发炎症反应或体温升高。
应用
- 轻度至中度疼痛,如:- 头痛- 牙痛- 痛经- 发热用量
一般用量建议:每日 1-3 次,每次 2.5 毫升6-8 个月的婴儿(体重 5-6 千克)每 6 小时一次,不分餐次2.5 毫升,每日 1-4 次9-11 个月的婴儿
(体重 7-9 公斤)每 6 小时一次,不考虑进餐时间5 毫升1-3 次/天1-3 岁儿童
(每 6 小时一次(体重 10-15 千克),不考虑进餐时间7.5 毫升,每天 1-3 次儿童 4-6 岁
(每 6 小时一次,不考虑进餐时间10 毫升1-3 次/天7-9 岁儿童
(体重 21-29 千克)每 6 小时一次,不考虑进餐时间10 毫升1-4 次/天10-12 岁儿童
(如果肠胃敏感,建议在进餐时服药。用量指南:随药附有量容器,以便正确用量。
优势
- 适合 6 个月以上的儿童
- 解热镇痛
- 不可过量服用
重要说明
有关风险和副作用,请阅读包装上的说明书,并咨询您的医生或药剂师。
卖方保留由我们的药剂师对订购药品的数量进行药品检查的权利。这可能会导致您订购的产品数量减少。发票金额将自动调整。
这样做的原因是我们对药品负有谨慎责任。
如果出现疼痛或发烧症状,在未得到医生建议的情况下,请勿超过包 装单页中规定的时间用药!
在没有医生建议的情况下,请勿使用超过包装宣传页规定的时间
配料
5 毫升果汁中含有 | |
布洛芬 | 100 毫克 |
山梨醇 70 (HST) | + |
(等量)山梨醇(HST) | 1,5 g |
纤维素、微晶/卡麦角糖钠(HST) | + |
卡麦角糖钠(HST) | + |
苯甲酸钠(HST) | + |
覆盆子香精(HST) | + |
糖精钠 (HST) | + |
聚山梨醇酯 60(HST) | + |
花青素(HST) | + |
一水柠檬酸(HST) | + |
纯净水 (HST) | + |